当前位置:中国早报 >> 锐评

总编辑有话说|破除票务平台隐性垄断 守护民众出行权益底线

编辑:黎凯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中国早报网
分享到:

    文/姜志雄


    近期,同程旅行平台、中国铁路12306平台因涉嫌操纵票源、误导消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在线票务领域严重的隐性垄断乱象。消费者姜先生于6月30日预订北京至长沙火车票时,遭遇平台刻意屏蔽硬卧、软卧票源,仅展示高价一等卧铺,并诱导其购买超实际行程车票。购票半小时后,原本“无票”车次竟重新释放大量余票。这一事件并非孤例,7月3日晚,姜先生在预订长沙南至广州南高铁票时再次发现异常:同程旅行与12306平台均显示9点前车次无票,十余分钟后却突然出现20张余票;而实际乘车时,车厢内大量座位空置,与此前“无票”显示形成强烈反差。


     此类行为已超越普通消费欺诈范畴,实质是票务平台利用技术优势与信息壁垒,实施的“隐性垄断”行径。平台通过操控票源展示、制造虚假稀缺性,迫使消费者接受高价选项或非必要服务,不仅严重侵犯公众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更形成对票务市场的不正当控制。这种垄断性操作不仅增加民众出行成本,更扭曲了铁路资源的合理分配——当大量车票被人为“隐藏”,而实际运力却处于闲置状态时,国家投入巨资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未能实现惠民初衷,反而沦为个别平台谋取私利的工具。


     从国家形象维度审视,铁路作为“中国名片”,承载着展示国家发展成就与服务民生的双重使命。同程旅行等平台的违规操作,不仅消解民众对国家交通服务体系的信任,更可能引发国际社会对我国市场监管能力与商业信用的质疑,损害国家长期构建的开放、公平、透明的国际形象。从民生保障角度看,铁路客运是关系亿万群众日常出行的基础公共服务,任何形式的垄断行为都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加剧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


     法律层面,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项法规。《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经营者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若平台存在数据造假、人为干预票务信息,更将触犯《电子商务法》。面对票务领域的“技术霸权”,监管部门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亮剑:一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平台票源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穿透式审查;另一方面,完善票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铁路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实现票务数据互联互通,从根源上打破信息垄断。


     守护民众出行权益,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的要求,更是践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使命。唯有彻底整治票务平台隐性垄断乱象,才能让国家交通建设的红利真正惠及全民,重塑公众对公共服务体系的信心,捍卫“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本文作者姜志雄,系中央媒体地方部负责人、中国早报社顾问·百家媒体联盟编辑委员会总编辑)

  

    值班总编辑:贺文生


在线咨询
QQ:1030896568
新闻爆料
zhongguozaobao@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