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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掀起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工作新热潮

编辑:李亮 发布时间:2021/07/22 来源:中国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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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涟源市委政法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住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根本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热潮。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市委、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是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条例》学习贯彻的谋划指导,带动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学习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市公安局中层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政治轮训、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突出重点系统学、全面系统领会、掌握《条例》内容;市司法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利用“涟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LED大屏幕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扩大学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使《条例》规定真正成为全体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基本常识、工作习惯和职业遵循;市人民法院全面开展学习贯彻,组织全体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干部培训、支部党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强化全院干警学习宣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三是组织政法各单位利用党组(委)会议、办公会、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同时,将《条例》纳入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列入政法干警轮训主要内容,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实现全员覆盖,使政法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市公安局领导小组负责全体警务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统筹谋划,并将《条例》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市司法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督促指导全系统开展全员学习,组织开展各种培训,真正使《条例》深入人心,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做到融合贯通、吃透精神,与谋划政法年度工作相结合,以《条例》为遵循,找准差距,补齐短板。


执行上级决策,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到扫黑除恶、市域治理、队伍管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市委主动作为,认真调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快从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二是建立健全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同时督促政法各单位形成重大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规定,做到制度“简约明晰、方便理解、利与执行”,从而使全市政法系统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政法各单位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报告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重大敏感和突发案(事)件办理、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全面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市委政法委应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及时请示报告。


四是建立政法委员述职制度,全体政法委员就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政法工作任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

五是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针对基层政法单位开展了调研督导和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对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意识形态、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清单式”的督导巡查。市委积极组织开展了政法工作情况的考评考核、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问责。


强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市委书记指示市委组织部门要与市委政法委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全市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总职数范围内明确一名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为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市委政法委认真协调市编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按照政法委员配备要求提出拟任人选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明确了一名政法委员负责政法工作。


二是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通过制定出台基层政法单位工作评议方案,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时市政法各单位积极开展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大查摆、大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收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局内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涟源市公安局三重一大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全局各部门在工作中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各警种业务操作,在实际操作中提出可行性建设性意见或者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全力做到制度“简约明晰、方便理解、利于执行”。


三是全面提升综治工作水平。积极对接,加强协调,保证市综治中心的人才、资金保障,加速推进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全市村级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及综治中心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已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通过;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基层综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中,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边界”、“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屋场会”,市委领导积极参与,带头直面基层问题,积极响应群众诉求,调研出台了《屋场会群众工作法》,“屋场会”的群众工作模式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100余篇(条),省委副书记乌兰在2020年5月全省脱贫攻坚大会上,推介了涟源“屋场会”化解涉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做法,涟源“屋场会”被评为2019年度娄底十佳改革案例和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项目,并入围2020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积极扩大留守儿童服务范围,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创新试验区建设,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对易地搬迁扶贫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贫困户能搬进来,还能住得安稳;开展了涟源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回头看”专项行动。


四是大力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市委书记带头研判重大案件线索,并召开了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市公安局切实扛起县域警务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妥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大了交通、监所、网络等公共安全整治。(肖云  邱亮铨  邓伊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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