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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义华||《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实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编辑:张国强 发布时间:2025/05/04 来源:中国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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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娄义华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4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同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其通过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确立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强化制度保障:宪法地位的延伸与明确。该法首次将《宪法》第11条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表述具体化为“民营经济”,明确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并强调其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一立法填补了民营经济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空白,为民营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宪法层级的支撑。


系统性立法整合分散政策。此前,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分散于《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规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本法通过整合现有政策,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原则上升为法律规范,形成统一制度框架,解决政策碎片化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法律明确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排斥民企,并要求定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强化反垄断执法,打击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这些规定直击“隐性门槛”痛点,为民营企业争取平等市场机会。

强化权益保护与规范执法。专设“权益保护”章节,禁止滥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针对企业关注的“拖欠账款”问题,明确禁止设置“背靠背”付款条款,为司法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依据。此外,法律还要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效率。

 

三、破解发展瓶颈,激发创新活力:融资支持与风险分担。法律允许民营企业以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作为融资担保,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适配民企需求的金融产品,并建立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这些措施旨在缓解长期困扰民企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放科研基础设施,鼓励产学研融合,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如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些条款推动民企从技术跟随者向创新引领者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四、提振信心,构建良性经济生态:稳定政策预期。通过法律形式固化“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将政策支持从“阶段性举措”升格为“刚性制度保障”,增强民营企业家对长期发展的信心。


促进国企与民企协同发展。法律强调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要求国企与民企在市场竞争中相互依存、互补共赢,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民经济生态。

 

五、法治化进程的里程碑意义:该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通过司法与行政联动(如强化案例引导、严惩违法行为),法律条文将“长牙带刺”,确保制度刚性落地。同时,其动态调整机制也为后续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实践经验。


《民营经济促进法》获全国人大通过,即将实施。既是回应民营经济发展现实需求的制度创新,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步。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当前民企面临的融资、竞争、权益保护等具体问题,更在于通过法治化手段重塑市场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值班总编辑    贺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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